一、流程图
1、交易商入库
2、办理交收流程图
3、出库流程图
4、提前交收申请流程
二、文字说明
1、交易商入库流程
(1)交易商在办理交收货物入库前须向本中心仓储物流部提交入库申请单及入库申报金划款单,本中心在库容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卖方申请意愿,1个工作日内开出入库通知单。入库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交收仓库,第二联交卖方交易商,第三联留存本中心。交易商如以船入库,须提前10—15日办理入库申请。
(2)货物抵达交收仓库,本中心通知指定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指定质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交易商与交收仓库签订标准的仓储合同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仓储费用由交易商付至交收日后5个自然日(含)。质检结果货物质量不符合本中心规定的该批货物不得办理交收业务。(如是固体货物,货物检验在货物入库签订仓储合同后再通知指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在卖方交易商完全依照入库通知单将货物发运到交收仓库并取得存货凭证3个工作日后,本中心将申报押金转回卖方交易资金账户并通知交易商申报押金退还情况。部分执行入库通知单的,按实际入库量退还申报押金;完全未执行的,入库申报押金不予退还。未退还部分申报押金转给交收仓库以弥补仓库预留库容的损失。
2、办理交收流程
(1)买方交易商须在最后交易日闭市之前将全额货款划入本中心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并将交收意向书提交到本中心;卖方交易商须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前将本中心认可的存货凭证及存货凭证标明的该批货物的质检报告提交给本中心。
(2)本中心对卖方交易商提交的存货凭证及存货凭证标明的该批货物的质检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释放卖方交易商保证金。
(3)本中心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后统筹安排交收配对,并将配对结果以交收配对通知单的形式传真给买卖双方交易商。
(4)本中心在交收日向买方交易商开具提货通知书,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交易商并暂时冻结,在买方验货无异议后解冻。余款在卖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3、货物出库流程
(1)买方交易商向交收仓库提货时须提交本中心开具的提货通知书及单位授权书、提货人证件等必要证件。提货通知书一式三联,买方交易商提货时必须将三联交至仓库,提货通知书涂改、印章不齐、印章与本中心留存在交收仓库的印鉴不匹配,均无效,交收仓库不得办理出库手续。交收仓库应审核提货单上的各项内容。提货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联提货联交收仓库留存,第二联交买方交易商,第三联留存联交收仓库发货后应及时返回本中心。
(2)买方交易商应在合同约定交收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合同约定的地点办理货物交收手续,对货物数量、质量进行确认,并通报本中心。买方逾期未办理货物交收,视为买方对货物无异议。
(3)买方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时,应在交收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
通知本中心。本中心将通知买卖双方在24小时内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本中心委托一家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买卖双方以此次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本中心按交收细则规定进行处理。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卖方交易商应在交收日起10个自然日向买方交易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交易商对货物有异议的,卖方交易商在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出来起5个自然日内向买方交易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结清相关费用后,本中心向卖方交易商支付剩余20%货款。中远期现货交易的增值税发票按照交收结算价±升贴水来开具。
4、提前交收流程
(1)交易商向本中心仓储物流部提交提前交收申请,提前交收申报内容应包括:交易商交易席位代码、交收合同月份、交收数量、提前交收方式、交收地点、交收时间等。
(2)本中心对交易商提出的申请进行核准,经本中心核准后,交易商寻找对手进行配对或本中心帮交易商寻找对手配对。
(3)配对成功后,以双方交易商协商好的实际交收日进行交收,之后的交收按标准交收流程办理。